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討論性別和性傾向



各位同學,
上次下課後, 有幾位同學留下來跟我提了他們的一些想法。
1.     有位同學覺得不只女生用男生的眼光來看女生,男生也非常注意女生是怎麼看男生的。高個子,寬肩膀,有男性氣概等都是女生擇偶的標準。所以男生不再是台灣社會的主導性別,男生也有壓力啊。女生也逐漸沒有這麼被壓迫了。所以如果一再的指責男生為性別的壓迫者是不公平的。
2.     我讚許他為男生說話的勇氣,也很高興他願意找我討論。我非常同意不少年輕的男生已經在思考他們的性別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什麼壞處。
3.     我要強調: 當我們內化商業化的大眾媒體或傳統觀念傳達的價值觀的時候,我們就跳不出以下思考的窠臼。
a.      男生是強者,所以要有雄性的威嚴和強壯的體格。
b.     女生要溫柔,才會得到男人疼愛。
c.      人類就只有強/弱之分,強比弱好。只不過我們期待男生比較強,女生比較弱。
d.     也許廣告或媒體現在比較注重女性消費者的需求,不過汽車展還是美女和名車的配合比較多,隱含的意思是男生還是主要買車的人,買了車以後,美女就會跟著來了。而且想想看,我們幫爸爸買刮鬍刀,領帶,幫媽媽買電鍋或是豆漿機。這兩種不同的消費取向值得我們思考。
4.     當我們的廣告設計人,媒體主管,政治人物都以男性居多時,他們如果不反省他們看世界的方式,他們對男性和女性的偏見和刻板印象就容易主導所有人的觀念。所以男人還是用男人的眼光看世界,女性也不知不覺的用男性的眼光看世界。
5.     我沒有這位同學這麼樂觀。我認為台灣的女生的處境仍然值得我們多多注意。這種性別的不平等不是一兩代的男生理解,女生加油就可以解決的。
a.      從理解到認同到實踐要花很長一段時間。而且是我們假設理解之後認同或改變會隨之而來。不過我們也知道有很多人即使理解但不會或不願改變。
b.     在我們的真實世界,年輕人沒辦法擺脫上一代,他們的上一代,上上一代流傳下來根深柢固的性別觀念。即使時代改變了,社會狀況改變了,觀念的改變很難做到。特別是現在的人,我發現大家是從對自己方便就好的角度來做決定。連明明是非法的事都明目張膽的做的年輕人(在人行道上騎機車,這件事情男女生都在做),我不太相信年輕人會為了維護他人權利而改變自己的行為。即使明明知道這件事不該做,只要自己方便,就可以做的人,在處理性別議題上也會是要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因為這樣對自己比較方便啊。男女生都一樣。只是在性別的議題上,男生的確在很多方面是既得利益者,不少男生也很享受當男生的權益。
c.      最新的2014年國民健康年報也提到: 在自然狀態下,男女出生性別比約在1.051.06之間,然重男輕女在亞洲社會是歷史久遠的普遍現象,許多國家有生男偏好與程度不一的性別失衡,而臺灣的出生性別比(新生兒男嬰對女嬰之比值)在2003年曾居全球第三名。雖然政府多次函令醫療院所不得從事性別篩選行為,惟近年國人生育數更形下降,許多人甚至希望「一舉得男」、在第一胎或第二胎就生到男生,因此出生性別比的長期趨勢,僅有微幅下降。20052010年間,國內的出生性別比大致維持在1.081.09,仍有出生性別比失衡現象,顯示社會上仍有部分民眾受傳宗接代、重男輕女等傳統觀念的影響。即使是現在年輕的爸爸媽媽在決定要不要生第二胎或第三胎時,性別就是個明顯的考量。國民健康年報的資料顯示第三胎的男女新生兒的比例高達1.111。想像一下,有多少女嬰在台灣被墮掉,而沒機會到這個世界來?
d.     國民健康年報網址: https://health99.hpa.gov.tw/media/public/pdf/21770.pdf

6.     另外一位同學跟我討論有關同性戀標籤帶來的影響。這跟我們討論到性傾向是否會改變的這個話題有關。這個討論讓我驚覺到: 到底誰有權利說誰是同性戀?
7.     首先,這位同學提醒我,在現在的台灣,被別人以為是同性戀的人承擔了很大的包袱。因為同性戀者極有可能被台灣年輕人視為變態或怪胎。在台灣,同性戀絕對不是個正面或是中性的描述,而是有貶低或是歧視意味的標籤。
8.     即使比較中性的男生都會被其他男性輕則取笑,重則霸凌,更何況是出櫃的男女同志。沒人願意忍受自己在別人眼中是個怪胎,更怕自己因此而被排擠或被欺負。在台灣校園,多少比較陰柔的男生常成為同學的眼中釘,找麻煩的對象?似乎只要被霸凌的一方是疑似同性戀,霸凌就是正當的。也沒多少人願意挺身而出,就是怕被懷疑自己也是同性戀。
9.     在這樣的氛圍裡,同性戀和雙性戀這些本來在我看來應該是簡單、中性的性傾向名稱變成複雜,負面的負擔。也就有可能讓人抗拒這些標籤。 更何況這些性傾向分類本來就不見得很確切代表廣大性傾向光譜上所有的可能。
10.  當我試著在班上跟大家討論同性戀和雙性戀的意思時,我以為這只不過是簡單的性傾向類別,我沒有期待同學會提出這些名稱後面可能的非常複雜的社會意涵。我從這次的討論中學到:
a.      我們其實沒有權力告訴別人他們是不是同性戀或是雙性戀,這個要讓當事人自己來決定。
b.     如果沒有這方面的深刻知識或經驗,隨意的分配標籤,會帶給他人很大的困擾。
11.  同學們,我們可以放棄我們對男生、女生或是同性戀的成見,一起尊重每一個人嗎? 謝謝你們聽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