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 星期二

楊巧玲老師從社會學角度批判學習障礙定義和鑑定

楊巧玲老師文章連結


 

     這篇文章太有意義了,也呈現出我平常觀察到的現象。例如特教老師為了成班,不變成超額教師,操弄學習障礙鑑定過程及結果。還有對於學習障礙鑑定時如何判定學生是因為教學品質不佳而學習成就低落沒有共識,因為我們都不敢得罪老師,說他教得不好。另外,碰到學障鑑定規定要排除「文化刺激不足」時,卻常用「文化缺陷」的角度來看原住民,新住民學生的家庭。我要推薦這篇文章給大家,鼓勵特教人,學生,家長,每位老師反思我們每天在做什麼?

    一位當特教老師的朋友說得好:「先是很開心終於有人關注這個議題爲文,而且是非特教圈內人,但看了一些引用的訪談,其實看了有點難過耶,因為那就是我們給別人看到的模樣~正因不是空穴來風,才會有感覺呀。只是文章的目的是檢討,因此學障鑑定想/也真的做到的正面效益就不是重點,所以就…就學障功與過來看,就著墨在檢討,所以可能會感覺學障鑑定只是製造問題,但確沒能把學障鑑定的意義讓人的看出:找到真的需要協助的孩子,讓他得到合適的教學,第一步就是好的鑒定。」

    謝謝朋友讓我在取得他的同意後分享他的想法。也謝謝他指出學障鑑定的意義終究是要對得起學生,讓學生經由適當的鑑定得到需要的學習支持。為了其他的理由而操弄或誤解鑑定流程和意義非常對不起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