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當拒絕性騷擾的標語無所不在


先說聲抱歉,我不知道這個現象的始末,可是這個正在進行的現象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性騷擾的觀感和也許是未經考慮過地持續扭曲或是複製性別刻板印象。



去年九月回台灣教書,很快就發現校園裡到處都貼了『禁止性騷擾』的大小海報及標語,有些海報或貼紙上還有通報性騷擾的電話號碼。不只如此,公家機構大門上的跑馬燈,台鐵車廂裡的跑馬燈,也常看見『防治性騷擾』,『拒絕性騷擾』之類的宣傳標語。
看到這麼頻繁出現的海報,我的第一個反應是: 原來在台灣,性騷擾是經常發生的事,就因為太常發生了,我們一定要隨時小心,因為色狼就在你我身邊。先不管這是否屬實,這些海報的確是在提醒我們下一個性騷擾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是自己。當然男女生都有可能成為性騷擾的受害者,在台灣,女生還是受害的大宗。這樣的警告也讓身為女性的我更加對自己的處境感到憂心,要時常防範他人,也就複製了男生是合理獵豔者,女生是無助的獵物,需要被保護,也要加強戒備這樣的刻板印象。在『禁止性騷擾』的海報及標語環繞下,女生什麼時候才能甩掉『弱者』的標籤?

這些標語除了單獨存在,也常跟禁止抽菸、防治登革熱等宣傳海報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如果我們用禁煙的心情來看待性騷擾,這兩者並存的現象是不是告訴我們,這裡不能性騷擾,可是在沒有貼上禁菸/禁止性騷擾標誌的地方,就可以抽菸/性騷擾? 請問,我們需要到處張貼『禁止殺人』、『禁止偷竊』,或是『禁止闖紅燈』的標語嗎? 在禁煙的場合抽煙是犯法,在沒有禁菸的場合,抽煙是個人的選擇。可是性騷擾在任何地點都不應該發生! 因為性騷擾是犯罪! 就像殺人、偷竊、闖紅燈一樣!

這些無不在的標語擺在一起,似乎表示我們把性騷擾的嚴重性輕估成癮君子吞雲吐霧的愜意,或是把性騷擾比做為傳染登革熱的蚊子。前一個是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後一個是為了生存而叮食動物血液的昆蟲,這兩件事不能跟性騷擾放在同一個高度來看。性騷擾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身體或精神的侵犯,是個違反法律、違反人身自由的罪行,不是按熄菸頭或是打打蚊子就可以解決的。

我想我們不經意的把這些海報到處任意張貼,反映出我們對性騷擾的理解不足或是輕浮的態度,不但沒有防治的功用,反而還加強了台灣社會對性及性別的刻板印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